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 ||
事项编码: | 11650100010198604G3 00201410700201 | 更新日期: | 2021-10-01 |
适用范围: | 单位 | 业务类型: | 就业创业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权力来源: | 法定授权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方式: |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
受理机构: |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 决定机构: | 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
是否最多跑一次: | 是 | 现场办事次数: | 0次 |
设立依据: | 1.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依据文号:国发〔2015〕23号;条款号:第十三条;条款内容: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2.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依据文号:国发〔2017〕28号;条款号:第十一条;条款内容: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允许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将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3.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据文号:财社〔2017〕164号;条款号:第四条、第十条;条款内容: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就业见习补贴……。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 ||
办理条件: | 1.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年龄为16~24岁的社会失业青年; 2.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并在乌鲁木齐市辖区内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 | ||
申办材料: | 见附表 | ||
办理流程: | 1.办理程序: ①现场办理:现场申报—受理—审核—办结 ②网上办理:网上申报—受理—审核—办结 2.流程图:见附图 | ||
办理时限: | 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标准:无 3.收费依据:无 | ||
审批结果: | 拨付见习补贴 | ||
结果送达: | 上门自取 | ||
办理地址和时间: | 1.现场办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楼九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科910室 2.现场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10:30-14:00、下午15:30-19: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网上办理地址:https://zwfw.xinjiang.gov.cn/ 4.网上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10:30-14:00、下午15:30-19: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1.现场咨询: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楼九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科910室 2.电话咨询:0991-4639654 3.网上咨询:https://zwfw.xinjiang.gov.cn/ 4.信件咨询:无 5.邮件咨询:无 | ||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 1.现场查询: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楼九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科910室 2.电话查询:0991-4639654 3.网上查询:无 | ||
监督投诉渠道: | 1.现场监督投诉: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楼八楼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816室 2.电话监督投诉:0991-4680608 3.网上监督投诉:无 | ||
附件下载: | 无 | ||
备注: | |||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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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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