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受理 | ||
事项编码: | 11650100010198604G3 002014301004 | 更新日期: | 2021-10-01 |
适用范围: | 个人 | 业务类型: | 劳动关系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权力来源: | 法定授权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方式: | 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 |
受理机构: | 支队举报受理室 | 决定机构: | 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是否最多跑一次: | 是 | 现场办事次数: | 0次 |
设立依据: | 1.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条款号:全文。 | ||
办理条件: | 1.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订立了劳动合同没有按有关规定双方各执1份;订立的劳动合同有违法条款;没有按劳动合同的内容履行;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用工过程中,收取劳动者押金、财物及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档案或其他有效证件行为的; 3.用人单位违反有关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 4.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的; 5.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 6.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7.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9.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 10用人单位有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形的。 | ||
申办材料: | 见附表 | ||
办理流程: | 1.办理程序:投诉—受理—审核—办结 2.流程图:见附图 | ||
办理时限: | 1.法定时限:自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承诺时限:自投诉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标准:无 3.收费依据:无 | ||
审批结果: | 立案或不予受理 | ||
结果送达: | 当场送达 | ||
办理地址和时间: | 1.窗口办理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北艺公园街355号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二楼服务大厅1-4号窗口 2.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10:30-19: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网上办理地址:http://xjwlmq.lss.gov.cn/wlmqrswx/wx_jqmobile/app/view/selfservice/ldgx/nmgwq.html 4.网上办理时间:全流程网上办理,7*24小时 | ||
咨询方式: | 1.现场咨询: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北艺公园街355号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二楼服务大厅1-4号窗口 2.电话咨询:0991-4605652 3.网上咨询:无 4.信件咨询:无 5.邮件咨询:无 | ||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 1.现场查询: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北艺公园街355号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二楼服务大厅1-4号窗口 2.电话查询:0991-4605652 3.网上查询:无 | ||
监督投诉渠道: | 1.现场监督投诉: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电话监督投诉:0991-4680767 3.网上监督投诉:无 | ||
附件下载: | 无 | ||
备注: | |||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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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受理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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