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职称申报评审及证书管理

事项编码

11650100010198604G3

00201420700301

更新日期

2021-10-01

适用范围

个人

业务类型

人事人才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权利来源:

法定授权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受理机构:

乌鲁木齐市继续教育和职称评价管理中心

决定机构

乌鲁木齐市继续教育和职称评价管理中心

是否最多跑一次:

现场办事次数:

0

设立依据: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依据文号:人职发〔1994〕14号;条款号:第四条 第十条 第十九条;条款内容:第四条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实行分级管理,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授权组建具有权威性、公正性的跨部门、跨单位的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织,按照颁布的标准条件和规定程序对申请人进行评价。第十条 资格评定办事机构设在被授权的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接受咨询等日常工作。第十九条 评委会评审结果由相应人事(职改)部门审批。资格评定办事机构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经审定的评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办理条件:

在乌鲁木齐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评审条件,可按程序向相关职称主管部门申请,分别评审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国家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

申办材料:

见附表

办理流程:

1.办理程序:申报—审核—评审办结

2.流程图:见附图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项目:职称评审费

2.收费标准:高级700元/人,中级500元/人,初级300元/人

3.收费依据:按照《关于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和开支范围的通知》;依据文号:新价非字〔199166《关于明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据文号:新价非字〔199556文件规定

审批结果:

网上自行打印相应专业的任职资格文件

结果送达:

无需送达(网上自行打印)

理地址和时间

1.网上办理地址:wlmq.xjzcsq.com

2.网上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10:30-14:00、下午15:30-19: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楼七楼继续教育和职称评价管理中心704室

2.电话咨询:0991-4592173

3.网上咨询:无

4.信件咨询:无

5.邮件咨询:无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楼七楼继续教育和职称评价管理中心704室

2.电话查询:0991-4592173

3.网上查询:乌鲁木齐市职称评审系统wlmq.xjzcsq.com

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电话监督投诉:0991-4680767

3.网上监督投诉:无

附件下载:

备注:

 

 


 

附表: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特定要求

1

本人两寸免冠照片

原件

1

电子版

材料名称:本人两寸免冠照片,

材料来源:由申请人自备。

上传至申报系统

2

身份证

原件

1

电子版

材料名称:身份证,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上传至申报系统

3

毕业证

原件

1

电子版

材料名称:毕业证,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国家教育部统一颁发)。

上传至申报系统

4

学信网查询结果

原件

1

电子版

材料名称:学信网查询结果,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教育部学历查询网部)。

上传至申报系统

5

业绩佐证材料

原件

1

电子版

材料名称:业绩佐证材料,材料来源:由申请人自备。

上传至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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