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事项编码:

11650100010198604G3

00201400601401

更新日期:

2021-10-01

适用范围:

个人

业务类型:

社会保险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权力来源:

法定授权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

受理机构:

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决定机构: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

是否最多跑一次:

现场办事次数:

0

设立依据:

1.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依据文号:人社部发〔2019〕84号;条款号:四十一条;条款内容: 在缴费期间,参保人员跨省、市、县转移的,转入地社保机构应允许参保人员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以下简称《转入申请表》),向转入地提出关系转入申请,或参保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变更后的户口簿通过转入地线下服务渠道,填写《转入申请表》现场办理。

2.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依据文号:人社部发〔2019〕84号;条款号:第四十二条;条款内容:转入地县社保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应通过数据比对核实相关信息,并自收到转入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

3.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依据文号:人社部发〔2019〕84号;条款号:第四十三条;条款内容:转入申请审核通过后,转入地县社保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系统(以下简称转移系统)向转出地县社保机构发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以下简称《接收函》)。转出地县社保机构通过转移系统下载《接收函》后,应及时对申请转移的参保人员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在业务系统为参保人员进行结息处理,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通过转移系统传送给转入地县社保机构,并按照第二十七至二十九条有关规定,于次月通过金融机构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划拨到转入地县社保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终止申请转移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转入地县社保机构通过转移系统下载《审批表》,确认转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足额到账后,应及时进行实收处理,通过转移系统做办结反馈处理,将参保、转移信息录入业务系统,为转入人员建立及记录个人账户,并告知转入人员个人账户记录信息。

办理条件:

1.户籍变更;

2.参保关系转移参保人员;

3.申请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有缴费记录。

申办材料:

见附表

办理流程:

1.办理程序:收件—受理—审核—社保经办机构联办—办结—送达

2.流程图:见附图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

2.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标准:无

3.收费依据:无

审批结果:

完成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关系转移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邮寄送达

办理地址和时间:

1.窗口办理地址:

①天山区社保分中心: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一楼15-17号窗口

②沙依巴克区社保分中心:滨河南路120号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社保分中心大楼一楼1-2号窗口

③高新区(新市区)社保分中心:河南东路791号高新区(新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8-13号窗口

④水磨沟区社保分中心:安居北路59号百商锋尚一楼5-7号窗口

⑤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保分中心: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二楼2A304-2A307号窗口

⑥米东区社保分中心:三道坝南路27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8号窗口

⑦乌鲁木齐县社保分中心:南旅基地南旅东路765号县政府3号楼负一楼3-4号窗口

⑧达坂城区社保分中心:达坂城镇洛宾路东5巷、达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达坂城区社会保险分中心综合柜台                

2.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10:30-18:30、周五10:30-14:00、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网上办理:http://49.119.97.3:8088/icity/icity/online/baseinfo

4.网上办理时间:全流程网上办理,7*24小时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电话咨询:

①天山区社保分中心:0991-2337209

②沙依巴克区社保分中心:0991-4533946

③高新区(新市区)社保分中心:0991-3825514

④水磨沟区社保分中心:0991-4643374

⑤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保分中心:0991-3107675

⑥米东区社保分中心:0991-3305028

⑦乌鲁木齐县社保分中心:0991-5922773

⑧达坂城区社保分中心:0991-5919125

3.网上咨询:无

4.信件咨询:无

5.邮件咨询:无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电话查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咨询电话

3.网上查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市社会保险中心纪检监察室710室

2.电话监督投诉:0991-4680690

3.网上监督投诉:无

附件下载:

备注:

 


附表: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特定要求

1

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原件

1

纸质版

材料名称: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政府部门核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审阅、高拍原件

2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原件

1

纸质/电子版

材料名称: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材料来源:由申请人自备

3

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原件

1

纸质版

①材料名称: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材料来源:由申请人自备

②材料名称:身份证,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审阅、高拍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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