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事项编码:

11650100010198604G3

00201400601601

更新日期:

2021-10-01

适用范围:

个人

业务类型:

社会保险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权力来源:

法定授权

办件类型:

承诺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

受理机构:

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决定机构: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

是否最多跑一次:

现场办事次数:

0

设立依据: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依据文号:人社厅发〔2014〕25号号:第四条内容: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如有分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 居民养老保险情形,在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向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第三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办理条件:

1.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

2.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申办材料

见附表

办理流程:

1.办理程序:收件—受理—社保经办机构联办—办结

2.流程图:见附图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20个工作日内

2.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4个工作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标准:无

3.收费依据:无

审批结果:

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互转  

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办理地址和时间:

1.窗口办理地址:

①天山区社保分中心: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一楼15-17号窗口

②沙依巴克区社保分中心:滨河南路120号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社保分中心大楼一楼1-2号窗口

③高新区(新市区)社保分中心:河南东路791号高新区(新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8-13号窗口

④水磨沟区社保分中心:安居北路59号百商锋尚一楼5-7号窗口

⑤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保分中心: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二楼2A304-2A307号窗口

⑥米东区社保分中心:三道坝南路27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8号窗口

⑦乌鲁木齐县社保分中心:南旅基地南旅东路765号县政府3号楼负一楼3-4号窗口

⑧达坂城区社保分中心:达坂城镇洛宾路东5巷、达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达坂城区社会保险分中心综合柜台                

2.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10:30-18:30、周五10:30-14:00、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网上办理地址:http://49.119.97.3:8088/icity/icity/online/baseinfo

4.网上办理时间:全流程网上办理,7*24小时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电话咨询:

①天山区社保分中心:0991-2337209

②沙依巴克区社保分中心:0991-4533946

③高新区(新市区)社保分中心:0991-3825514

④水磨沟区社保分中心:0991-4643374

⑤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保分中心:0991-3107675

⑥米东区社保分中心:0991-3305028

⑦乌鲁木齐县社保分中心:0991-5922773

⑧达坂城区社保分中心:0991-5919125

3.网上咨询:无

4.信件咨询:无

5.邮件咨询:无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电话查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咨询电话

3.网上查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市社会保险中心纪检监察室710室

2.电话监督投诉:0991-4680690

3.网上监督投诉:无

附件下载:

备注:

 

 

 


附表: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特定要求

1

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原件

1

纸质版

材料名称: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政府部门核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审阅、高拍原件

2

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原件

1

纸质版

①材料名称: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材料来源:由申请人自备

②材料名称:身份证,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审阅、高拍原件

3

代办委托书

原件

1

纸质版

材料名称:代办委托书,材料来源:由申请人自备

审阅、高拍原件

4

城镇职工参保缴费凭证

原件

1

纸质版

材料名称:城镇职工参保缴费凭证材料来源:由申请人自备

5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版

材料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材料来源:由申请人自备

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联系函

原件

1

纸质版

材料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联系函材料来源:由申请人自备

7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表

原件

1

纸质版

材料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表材料来源:由申请人自备

8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信息表

原件

1

纸质版

材料名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信息表材料来源:由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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