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事项编码:

11650100010198604G3

002014007029

更新日期:

2021-10-01

适用范围:

单位

业务类型:

社会保险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权力来源:

法定授权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

受理机构: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科

决定机构: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

是否最多跑一次:

现场办事次数:

0次

设立依据:

1.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工伤保险条例》;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条款号;第三十五条;条款内容: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基本养老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工伤保险条例》;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条款号:第四十条;条款内容: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

办理条件:

不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停发待遇

申办材料:

办理流程:

1.办理程序:审核—待遇变更—办结

2.流程图:见附图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即办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标准:无

3.收费依据:无

审批结果:

停发待遇

结果送达:

无需送达

办理地址和时间:

1.窗口办理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二楼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科9-10号窗口

2.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10:30-18:30、周五10:30-14: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网上办理地址:http://222.82.215.217:9921/pc/index.html

4.网上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10:30-18:30、周五10:30-14: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二楼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科9-10号窗口

2.电话咨询:0991-4680187

3.网上咨询:无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二楼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科9-10号窗口

2.电话查询:0991-4680187

3.网上查询:http://222.82.215.217:9921/pc/index.html

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市社会保险中心纪检监察室710室

2.电话监督投诉:0991-4680690

3.网上监督投诉:无

附件下载:

备注:

 



附表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特定要求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