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终止审批

事项编码

11650100010198604G3

00011400400105

更新日期

2021-10-01

适用范围

单位及个人

业务类型

行政审批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

受理机构:

职业能力建设科

决定机构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是否最多跑一次:

现场办事次数:

0

设立依据:

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条款号:第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九条;条款内容:第十二条:申请设定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定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第四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合作办学者的变更,应当由合作办学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该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应当经审批机关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变更,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第四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该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第五十九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机构与内地教育机构合作办学的,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办理条件:

1.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

2.经学校理事会、董事会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

3.由民办学校组织,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债权债务清算完毕,财产清偿顺序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4.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申办材料:

见附表

办理流程:

1.办理程序:申请——审核——批准——办结

2.流程图:见附图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标准:无

3.收费依据:无

审批结果:

批准设立

结果送达:

无需送达(现场告知)

理地址和时间

1.现场办理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业务楼十一楼职业能力建设科1112室

2.现场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10:30-14:00、下午15:30-19: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网上办理地址:https://zwfw.xinjiang.gov.cn/

4.网上办理时间:全流程办理,7*24小时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业务楼十一楼职业能力建设科1112室

2.电话咨询:0991-4680702

3.网上咨询:无

4.信件咨询:无

5.邮件咨询:无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业务楼十一楼职业能力建设科1112室

2.电话查询:0991-4680702

3.网上查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电话监督咨询:0991-4680767

3.网上监督投诉:无

附件下载:

备注:

 

 


附表: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特定要求

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终止申请报告》

原件

1

纸质版

材料名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终止申请报告》,材料来源:由申请人自备

2

《安置在校学生方案》

原件

1

纸质版

材料名称:《安置在校学生方案》,材料来源:由申请人自备

3

《财务清算报告》

复印件

1

纸质版

材料名称:《财务清算报告》,材料来源:由申请人自备

4

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复印件

1

纸质版

材料名称:办学许可证(正、副本),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终止审批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