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办理补缴业务分两种情况,一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补缴未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请携带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在参保所在地的村(社区)劳动保障站、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再通过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缴费。二是提高已缴费年度的缴费档次,请携带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在参保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再通过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缴费。 监督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社会保险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科 咨询电话:0991-4813592 执行依据:《关于完善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乌人社规〔2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