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参保单位注销

事项编码:

11650100010198604G3

00201400100401

更新日期:

2021-10-01

适用范围:

单位

业务类型:

社会保险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权力来源:

法定授权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受理机构:

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决定机构: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

是否最多跑一次:

现场办事次数:

0次

设立依据:

1.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条款号:第五十七条;条款内容:……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条款号:第九条;条款内容: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3.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条款号:第十二条;条款内容: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4.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依据文号:人社部发〔2015〕32号;条款号:第十条;条款内容:参保单位因发生撤销、解散、合并、改制、成建制转出等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办理条件:

参保单位发生因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被批准解散、破产、撤销、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自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布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区(县)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销户手续。

申办材料:

见附表

办理流程:

1.办理程序:收件—受理—审核—办结

2.流程图:见附图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承诺时限:即办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标准:无

3.收费依据:无

审批结果:

出具《单位注销表》

结果送达:

无需送达(网上自行查询、电话告知)

办理地址和时间:

1.窗口办理地址:

①天山区社保分中心: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一楼15-17号窗口

②沙依巴克区社保分中心:滨河南路120号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社保分中心大楼一楼1-2号窗口

③高新区(新市区)社保分中心:河南东路791号高新区(新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8-13号窗口

④水磨沟区社保分中心:安居北路59号百商锋尚一楼5-7号窗口

⑤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保分中心: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二楼2A304-2A307号窗口

⑥米东区社保分中心:三道坝南路27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8号窗口

⑦乌鲁木齐县社保分中心:南旅基地南旅东路765号县政府3号楼负一楼3-4号窗口

⑧达坂城区社保分中心:达坂城镇洛宾路东5巷,达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达坂城区社会保险分中心综合柜台

2.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 10:30-18:30、周五 10:30-14: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网上办理地址:http://49.119.97.3:8088/icity/icity/online/baseinfo

4.网上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 10:30-18:30、周五 10:30-14: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电话咨询:

①天山区社保分中心:0991-2337209

②沙依巴克区社保分中心:0991-4533946

③高新区(新市区)社保分中心:0991-3825514

④水磨沟区社保分中心:0991-4643374

⑤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保分中心:0991-3107675

⑥米东区社保分中心:0991-3305028

⑦乌鲁木齐县社保分中心:0991-5922773

⑧达坂城区社保分中心:0991-5919125

3.网上咨询:无

4.信件咨询:无

5.邮件咨询:无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电话查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咨询电话

3.网上查询:http://49.119.97.3:8088/icity/icity/online/baseinfo

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市社会保险中心纪检监察室710室

2.电话监督投诉:0991-4680690

3.网上监督投诉:无

附件下载: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申报表(表一)》

备注:

 

 

 

附表: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特定要求

1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申报表(表一)

原件

1

纸质

材料名称:《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申报表(表二)》,材料来源:由申请人自备

2

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合并、撤销、注销的有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

材料名称: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合并、撤销、注销的有关文件或证明材料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工商部门或税务部门)

 

 

 

参保单位注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