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 ||
事项编码: | 11650100010198604G3 00201400601501 | 更新日期: | 2021-10-01 |
适用范围: | 个人 | 业务类型: | 社会保险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权力来源: | 法定授权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方式: | 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 |
受理机构: | 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 决定机构: |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 |
是否最多跑一次: | 是 | 现场办事次数: | 0次 |
设立依据: | 1.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据文号:人社部规〔2017〕1号;条款号:第一条;条款内容: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依据文号:人社部发〔2017〕7号;条款号:第七条;条款内容:(一)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的、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按文件要求流程办理;(二)转移接续申请。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如参保人员在离开转出地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补办。 3.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依据文号:劳社部发〔2001〕13号;条款号:第一条;条款内容:养老保险关系处理。 4.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依据文号:国办发〔2009〕66号全文;条款号:全文。 | ||
办理条件: | 申请人已在我市暂停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无欠费记录。 | ||
申办材料: | 见附表 | ||
办理流程: | 1.网上/现场申报—受理—审查—决定—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二次审查—办结 2.流程图:见附图 | ||
办理时限: | 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 2.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标准:无 3.收费依据:无 | ||
审批结果: | 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或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信息表》 | ||
结果送达: | 当场送达、邮寄送达、上门自取 | ||
办理地址和时间: | 1.窗口办理地址: ①天山区社保分中心: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一楼15-17号窗口 ②沙依巴克区社保分中心:滨河南路120号乌鲁木齐市社保分中心沙依巴克区分中心大楼一楼1-2号窗口 ③高新区(新市区)社保分中心:河南东路791号高新区(新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8-13号窗口 ④水磨沟区社保分中心:安居北路59号百商锋尚一楼5-7号窗口 ⑤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保分中心: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二楼2A304-2A310 ⑥米东区社保分中心:三道坝南路27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8号窗口 ⑦乌鲁木齐县社保分中心:南旅基地南旅东路765号县政府3号楼负一楼3-4号窗口 ⑧达坂城区社保分中心:达坂城镇洛宾路东5巷,达坂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达坂城区社会保险分中心综合柜台 2.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 10:30-18:30、周五 10:30-14: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网上办理地址:http://49.119.97.3:8088/icity/icity/online/baseinfo 4.网上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 10:30-18:30、周五 10:30-14: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1.现场咨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电话咨询: ①天山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2337209 ②沙依巴克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4533946 ③高新区(新市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825514 ④水磨沟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4643374 ⑤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107675 ⑥米东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305028 ⑦乌鲁木齐县分中心:0991-5922773 ⑧达坂城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5919125 3.网上咨询:http://49.119.97.3:8088/icity/icity/online/baseinfo 4.信件咨询:无 5.邮件咨询:无 | ||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 1.现场查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电话查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咨询电话 3.网上查询:http://49.119.97.3:8088/icity/icity/online/baseinfo | ||
监督投诉渠道: | 1.现场监督投诉: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市社会保险中心纪检监察室710室 2.电话监督投诉:0991-4680690 3.网上监督投诉: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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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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