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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及其他流动人员在哪里存放人事档案?
乌鲁木齐市户籍或在本市就业的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流动人员,档 案可转递至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户籍地或就业地为米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流动人员须在其本区内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存放档案。 1.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1楼C01 - C04窗口) 联系人:人事代理科 联系电话:0991-4616463 邮编:830000 2.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三道坝南路东一巷239号 联系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91-3305041 邮编:831400 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3栋207室 联系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91-3792164 邮编:830057 4.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东路781号3楼 联系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91-6698577 邮编:830011
我市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有哪些线上办理档案业务的渠道?
乌鲁木齐市户籍或在本市就业的流动人员,可在手机端“新疆智慧人社”APP或“新疆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办理转出档案、开具调档函、开具存档证明档案业务。 手机登陆“新疆智慧人社”APP或“新疆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点击“办事”,在“人事人才”中可申请档案接收(开具调档函)、档案转递(上传调档函)、开具存档证明业务。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材料,申请完成后可以在“申报历史记录”中查看业务审核进度、下载调档函或存档证明。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发布工作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复:招聘公告、补充公告等信息按程序备案后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招聘平台公开发布,可同时在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网站显著位置发布,不得仅通过内部网站、社交媒体或者张贴布告等方式在特定人员范围内发布。招聘公告一经发布,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的,应当按原程序发布补充公告,相应延长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期间应保持报名渠道畅通。拟聘用人员公示在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监督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规划发展科 咨询电话:0991-4656360 执行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
哪些人可以申请病残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答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可申请病残津贴。 领取病残津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监督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 咨询电话:0991-4184117 执行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
社会保障卡银行服务网点查询
社会保障卡银行服务网点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微信搜索并关注“乌鲁木齐市人社局”政务微信,点击【掌上人社】——【社保卡服务网点查询】查看网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如何申领电子社保卡?
电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线上应用的有效电子凭证,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唯一映射,由全国社保卡平台统一签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管理。与实体社保卡一样,电子社保卡全国统一、全国通用,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业务办理等功能。 常用的申领渠道有: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APP及小程序、“掌上12333”APP、各级人社部门APP和地方政府APP;社保卡服务银行APP;支付宝、微信等。 从2021年起,个人在申领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时,会同步完成电子社保卡申领。持卡人实名登录电子社保卡申领渠道,经本人同意后,就可以直接使用电子社保卡。
在哪里查看零工信息?
答复:(一)手机端查看:关注“乌鲁木齐人社局”政务微信,点击“掌上人社”进入“零工驿站”模块,注册绑定后办理求职登记。 (二)网页端查看:进入乌鲁木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s://www.wlmqrs.cn 点击“零工驿站”模块,查看零工市场的招聘信息,注册登录后可进行求职登记。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部门联系电话?
答复: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业务部门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一)就业促进科:0991-4680705 (二)人力资源规划发展科:0991-4656223 (三)职业能力建设科:0991-4680702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991-4656129 (五)劳动关系科:0991-4680713 (六)劳动监察科:0991-4680194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91-4656210 (八)农民工工作科:0991-4680193 (九)工资福利科:0991-4656051 (十)养老保险科:0991-4184117 (十一)工伤保险科:0991-4680716 (十二)失业保险科:0991-4680700 (十三)农村社会保险科:0991-4633769 (十四)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0991-4656013 (十五)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0991-4680794,4875861 各区(县)社保经办部门咨询电话: 1.天山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2337209 2.沙依巴克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4533946 3.高新区(新市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825514 4.水磨沟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4643374 5.经开区(头屯河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107675 6.米东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305028 7.乌鲁木齐县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4680663 8.达坂城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5919125 (十六)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991-4680606 1.高校毕业生档案寄存业务咨询电话:0991-4616463 2.灵活就业人员档案寄存业务咨询电话:0991-4680615 (十七)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991-4680640 乌鲁木齐市劳动者维权举报电话:0991-4605652 (十八)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991-4680551 (十九)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991-4680796 (二十)乌鲁木齐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0991-4680564 (二十一)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0991-4680340 (二十二)乌鲁木齐市继续教育和职称评价管理中心:0991-4167940 (二十三)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中心:0991-4638184
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哪里办理补缴业务?需要带什么材料?
答复:办理补缴业务分两种情况,一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补缴未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请携带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在参保所在地的村(社区)劳动保障站、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再通过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缴费。二是提高已缴费年度的缴费档次,请携带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在参保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再通过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缴费。 监督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社会保险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科 咨询电话:0991-4813592 执行依据:《关于完善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乌人社规〔2023〕2号)
如何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为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放管服”改革,按照人社部相关要求,自2020年9月起,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向社会化认定转变,需要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人员,根据所需报考的职业(工种)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中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模块查询相对应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并在该机构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 监督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科 咨询电话:0991-4680576 执行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